2018年1月1日开始,现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的域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加强域名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管理进行规范化要求。同时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定期备案核查使用者域名的状态进行严格要求。、
电信主管部门将严格督促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企业信誉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原文链接: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14/c5930543/content.html